国家电网占用大荔县叶家村私人耕地 合法吗?
中国百姓 发表于 2022-02-15 09: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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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电网建设高压线新线路,建设的高压线铁塔,目测占用我的私人耕地大约60到70个平方(待细节准确定义)。因我个人全家全年在外地,未接到相关征用通知,待过年回家后已经木已成舟。
看到的结果征用相当大的耕地面积,导致其它耕地无法正常机械作业,并且砍掉了我们120颗左右的柿子树,树龄六年左右。
2022年,过年回去,在我母亲不知详细的知情权的条件下让随便签字,只给了一千元人民币,口头说占用一个水泥墩子五百。征用土地面积1000元人民币,并没有明确土地征用的时间长短,并且赔偿款的合理性不提供明确的政府文件让我看。砍掉我耕地的柿子树也不给我合理的解释。
我投诉两点,第一:征用我的耕地 侵犯我的知情权。 第二:侵占我的合理赔偿款。因此我严重质疑 国家电网的高压铁塔的占用耕地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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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大荔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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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占用叶家村村民耕地 许庄镇政府回复
大荔县许庄镇人民政府回复:经调查,反映人对征收耕地面积存在质疑,我镇与本人联系沟通后,本人在深圳打工,本人委托该组组长和村委会重新对征收面积进行测量,本人表示同意,现经过村两委,镇包村干部、委托人以及群众代表,2022年2月17日对征收土地进行重新测量,测量面积为0.037亩,按照当事人意见每亩赔付标准按4.6万元计算,应赔付1702元,前期已付1000元,现补赔702元双方协商同意。此外关于柿子树赔付,在2016年3月7日已将土地流转给唐茂良,并留有土地流转协议,柿子树属于唐茂良所有,赔付问题已于唐茂良达成协议,并已经赔付。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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