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南郊中学收晚自习费用 合理合法吗?

用户_xb1E
2021-11-29 15:29
点击数:

反映南郊中学现在又开始晚自习收费了,听说还是市教育局要求的?开始给学生说采取自愿,然后又给不交钱的家长打电话说是强制的,试问学校上晚自习需要收费吗?是哪条制度要求规定的?

这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来说,来学校学习成了负担,曾经的九年义务教育后来变成了十二年义务教育,现在却在晚自习这胡乱收费。那如果不交费娃们都上不了晚自习了?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一个说法。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1-11-29 15:29
已转交 2021-12-08 17:27
已反馈 2021-12-14 10:54
已反馈 2021-12-14 10:5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三原县南郊中学收晚自习费用 用于教师工资
三原县
2021-12-14 10:54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咸督查字〔2021〕2-289号文件已收悉,我县针对网民留言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原县南郊中学制定了《三原南郊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的原则,组织开展课后服务。

二、反映问题

网友反映称:三原县南郊中学又开始晚自习收费了,听说还是市教育局要求的?开始给学生说采取自愿,然后又给不交钱的家长打电话说是强制的,试问学校上晚自习需要收费吗?

三、核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三原县南郊中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19〕12号)及《咸阳市教育局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咸政教资字〔2021〕234号)有关要求,并参照全市各县区收费标准,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按每生每天8元(每天2课时,每课时4元)的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用于支付课后服务教师的劳动报酬。

在开展此项工作之前,该校印发了《三原南郊中学关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告家长书》,按照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的原则,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不存在强制要求学生参加的情况。

四、与留言人的沟通情况

留言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留言人取得联系。

五、下一步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求南郊中学继续做好课后服务政策宣传工作,使家长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管理,不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