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木市黄河引水工程干活受伤 公司不出具证明

姜利斌
2021-11-29 14:56
点击数:

我父亲在神木市马镇张家峁村黄河引水工程(隶属于江西富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受了伤,胸椎体与肋骨断了,并且胸椎体还做了手术。江西富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我父亲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们想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出具证明,和他们谈赔偿方面,他们的意思就是只给几万块钱。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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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1-29 14:56
已转交 2021-12-08 17:29
已反馈 2021-12-14 18:03
已反馈 2021-12-1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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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受伤公司不出具证明 已责令支付补偿金
神木市
2021-12-14 18:03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网调字〔2021〕第12029号文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针对网民反映情况,我市人社局立即与网民本人及江西富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取得联系,经与双方沟通了解情况,伤者为网民的父亲,于2021年5月起在神木市马镇镇张家峁村引黄工程3标段1区从事喷浆工作,工作关系隶属于江西富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由富隆公司为其购买意外险。8月10日,因操作不慎受伤,在神木市医院接受为期24天住院治疗。11月29日,双方就事故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处理并签订了事故赔偿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约定由富隆公司承担伤者住院期间一切检查及治疗费用并向伤者支付9.5万元补偿金,目前部分补偿金暂未支付。我市人社局已责令富隆公司尽快按照协议约定向伤者支付剩余补偿金。下一步,我市将密切关注伤者补偿金尾款支付情况,并督促相关企业规范用工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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