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区墩滩教育局家属院居民住宅楼违建饭店

安塞墩滩居民
2021-11-0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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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墩滩教育局家属院为居民住宅楼,但存在违法违建饭店,违反了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多次投诉,相关部门一直不按违建问题处理,只按污染问题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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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1-04 10:04
已转交 2021-11-18 16:02
已反馈 2021-11-18 16:02
已反馈 2021-11-1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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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院居民住宅楼违建饭店 将加强日常巡查
安塞区
2021-11-18 16:02

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三家餐饮店分别为小王杜家鸡、城南别院和王大农家院,小王杜家鸡以经营火锅炖鸡为主,城南别院和王大农家院以经营烧烤和炒菜为主。投诉人曾于8月初反映该处三家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我局已责令商户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实现达标排放,目前已不存在“油烟污”现象。针对“噪声扰民”问题,为精准确定噪音污染源,执法大队联合区环境监测站,以投诉人贺怀礼家院内为监测点进行一次昼间监测、两次夜间监测。昼间监测数据为57.2db(A),夜间监测数据分别为55.9db(A)(疑似扰民设备全部开启状态下监测结果)、56.2db(A)(疑似扰民设备全部关闭状态下监测结果)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2008声功能区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评价,投诉人院内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夜间两次监测分别超标5.9db(A)、6.2db(A)。

依据两次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分析比对,疑似设备全开或全关以及晚上10点后各店厨房均停止作业情况下,贺怀礼家院内噪声均超标,超标情况无明显差别。另外投诉人居住地处于市区中心,且靠近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和广场,过往车辆、人流吵杂声等外在干扰因素较多,因此可排除投诉人贺怀礼家噪声超标系三家店所装空调机、油烟机等设备所致,“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

为维护辖区市民合法权益,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发生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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