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公园印象取暖物业收管网维护费合理吗?

杜甫
2021-11-01 15:10
点击数:

尊敬相关部门

您好

我是临渭区公园印象的业主,今年小区实行市政供暖,和瑞物业在收暖气费时对于停暖用户收费标准模糊,收费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物业告知业主,物业仅作为热力公司的暖气费代收部门,提供暖气费代收服务。对于停暖业主,采取建筑面积5.140.3+建筑面积0.54来进行核算。致电渭南热力公司后,热力公司回复其对于停暖业主只收取每平方5.10.3的基础热源费用,0.5的管网维护费用由物业公司收取。但物业公司告知业主时强调其作为代收机构,全额向热力公司缴纳,这产生了收费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并且存在为了快速收费出现的欺诈问题。

2、对于停暖用户 ,物业全额收纳业主的管网维护费,并未按照0.3来执行。这就导致,按照这样的收费方式,停暖收费总额(建筑面积5.140.3+建筑面积0.54)超过了我市渭价发〔2011〕139号收费文件(5.6建筑面积40.3)。然而物业目前让我们自行联系热力公司,热力公司解释对于0.5的管网维护费是物业收取的,具体收费标准也是物业制定的,物业对于这一事情表示否认,这存在物业方收取相关费用其收费内容及标准制定流程不明确的问题,包含制度制定和公示的问题。

3、在出现这一收费争议后,物业不作为,在业主群不公开公正解答业主们的问题,非让个别业主到其办公地点,但由于部分矛盾点业主在西安工作不方便当面质问,因此物业方存在服务态度消极,物业服务不达标的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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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1-01 15:10
已转交 2021-11-12 17:50
已反馈 2021-11-30 10:55
已反馈 2021-11-30 10:5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临渭区公园印象小区收管网维护费 发改局回复
临渭区
2021-11-30 10:55

 渭南市临渭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回复:贵单位发来的该项问题交办单已收悉,现就群众反映公园印象物业收管网维护费存在的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一、留言核查情况

经调查,润城公园印象小区2021年第一年接入市政供暖,物业公司接渭南市热力总公司通知收费标准,按照渭价发(2011)139号文件执行。10月13日接到渭南热力公司收费通知,执行去年收费价格开始收费,并张贴通知告知业主,收费标准为用暖户:建筑面积×5.6元×供暖月数×30%。10月29日物业领回热力公司票据,开具热力公司票据时,热力公司口头告知物业收费标准错误,并明确不用暖户的收费标准为:A、建筑面积×5.1元×供暖月数×30%,B、建筑面积×0.5元×供暖月数的管道维护费之和。此项费用物业公司全额上交热力公司待后期结算后热力公司将管道维护费(建筑面积×0.5元×供暖月数)返还给物业公司。小区共有1479户,截止目前暖气费已交918户,其中涉及不用暖户86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对前期已缴费用户实行多退少补,此项工作正在逐步进行。

二、现行我市供热价格政策

2011年11月1日,渭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渭南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渭价发[2011]139号)规定供热价格:

(一)未安装热计量设施的用户供热价格

1.居民用热价格:居民采暖用热价格由每吉焦36.80元提高到40.80元,折算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由4.60元提高到5.10元。

2.    非居民供热价格:非居民供热价格由每吉焦55.20元提高到56.00元,折算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由6.90元提高到7.00元。非采暖期(当年3月16日至11月14日)的非居民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并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用户供热价格

 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并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居民和非居民热用户,实行基本热费和流量热费两部制供热价格。

1、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计费价格的30%执行,即1.53元/平方米每月。流量热价按计量热价的70%执行,即28.56元/吉焦。

2、非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计费价格的30%执行,即2.10元/平方米每月。流量热价按计量热价的70%执行,即39.20元/吉焦。

3、按流量计费用户热费计算公式:

  总热费=基本热费+流量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

  流量热费=流量热价×用热流量

(三)以上价格是指供热企业至交换站的价格

交换站至居民用户的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得超过0.50元,具体费用由热电厂、交换站与业主协商确定。

三、有关政策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停暖户采暖收费政策。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2018版)第四项:城镇集中供热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部门授权设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停暖业主采暖缴费收费标准问题,我们已向市发改委作了请示,请求市发改委明确界定相关政策。

(二)关于停暖用户采暖收费问题。据调查,公园印象小区对停暖业主采暖收费标准是渭南市热力总公司有限公司自己指定的,并开具有渭南市热力总公司有限公司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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