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在西安紫苹果装修公司销售人员李晓晓多次电话和微信的忽悠下,紫苹果车接我去了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宝龙国际4楼紫苹果装修公司参观样板间,设计师赵霞以店内限时活动、优惠套餐、将房屋作为当地样板间装修为利诱,在无量房、核算面积,没有设计方案和图纸的情况下,让我们当日缴纳30000元意向金(合同金额150000元的20%和秒杀活动)的订金。设计师口头承诺装修时转为预付款,不装了可退还,当时在签合同时,合同所有的内容不给我们时间看,也不做解释,只是手指在那里签字,催促着签订了该公司的“霸王装修合同”。
回到家后与家人朋友仔细翻阅了合同后发现,合同中存在多处隐形消费,霸王条款,现决定不再在紫苹果装修。我们与紫苹果孟良协商退定金事宜,对方说是一分不退。现请求政府做主帮我要回装修定金,理由如下:
1.在房子未建成,没有出效果图、施工图,也没有实际测量的情况下推断装修金额,实属欺骗行为,签署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2.紫苹果要求先交钱后签合同不符合常规,且合同未表明施工竣工日期。
3.销售人员没做测量工作的情况下,承诺15万元且没有增项的情况下可以给我完成装修,同时还说仅仅当日参加活动有效(实际该活动长期有效),存在虚假销售行为。
4.与我们签定合同的是西安紫苹果装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但我们给公司财务交钱刷卡时出现的是个体商户,存在欺诈行为,同时交完钱后没有给开发票,只给了个收据。
5.签订合同版本老旧,对消费者存在欺骗行为。 经我了解,《西安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19年3月25日下发给各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合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紫苹果公司仍与我们签署旧合同,内容不仅与2007版合同背道而驰,更与2019版合同差之千里。
6.《西安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007版)上说明,该合同只适用于西安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修工程,设计师明知我们是外地运城的,还和我们签订该无效合同。
7.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由紫苹果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条款是紫苹果预先拟定的,合同中免除紫苹果的责任,加重我方的责任,并排除了我方的主要权利,紫苹果未就合同条款与我进行协商,也没有尽到提醒、注意及说明的义务,合同条款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8.开工前要求补齐70%的合同款,与西安市要求的墙、地砖铺设完成进度过半标准相差甚远。多处不符合政府要求的霸王条款,严重扰乱装修行业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
9.公司在没有产生实际成本的情况下,拒绝协商拒不退款,不是一个正常公司应有的行为。
10.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紫苹果公司在合同中规定,消费者在项目开工后一律不得删减;工程减项一律按照75折后减除,公司扣除25%的责任金,管理费不得减项。不给商量的机会,限制和排除消费者变更合同的权利,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
11.此外,经调查了解该公司老百姓口碑极差,百度贴吧、微博、政府网站上多是紫苹果的负面信息,存在暴力协商现象。跟被紫苹果装修过得业主询问得知,他们装修质量差,后期乱加价,好多业主房子被他们装修完,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综上,我们对紫苹果已无任何信任可言,下定决心找他们退回定金,请领导帮我讨回公道,退还意向金3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