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医院拖欠管道维修人员工资 请帮助解决

群鼎建筑
2021-06-2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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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经泾阳县医院伙管科职工曹某介绍,于2019年8月至12月在泾阳县医院维修水暖,并进行管道维修。但至今,泾阳县医院不付我公司工程款,并不承认我公司干过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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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6-23 11:13
已转交 2021-06-24 10:42
已反馈 2021-06-2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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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医院拖欠管道维修人员工资 县医院回复
泾阳县
2021-06-29 16:47

泾阳县医院回复:陕西头条提到泾阳县医院拖欠管道维修人员工资的情况,我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已经彻底进行了调查,答复如下:

1、医院原临聘人员曹某雇佣该公司管道修理人员,未通过科室主任及分管院长同意,更没有签订相关的协议和合同,询问伙管科其他人员也无人知晓此事。

2、医院原临聘人员曹某与该公司私下产生的雇佣关系,没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属于他们之间个人行为。在该公司提供的部分工程量清单中,医院曹某将个人份内的工作与该公司达成合作关系。

3、该公司管道修理人员代表找到我院院长,院长安排核实此件事情。医院本着解决此事的观点,曾与公司管道修理人员对接过,在对接该公司管道修理人员代表过程中,让其提供工程量清单,第一次报价20余万元,原聘用人员曹某当时在现场也不能予以确认,故让他们重新梳理,尽快确认工程量清单的真实性。在核实工程量清单过程中,原聘用人员曹某出现旷工达1月余,再多次督促其返岗未果后,医院按照相关制度将其解聘。该公司管道修理人员代表第二次报价工程量增加至50余万元,第三次报价又增加至90多万元,鉴于对方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事情的真实性,对于后两次报价徒增又拿不出相关证据,不能自圆其说,曹某也不在现场,不能提供相应佐证的情况,才致使本事件搁置至今。

4、该公司在发现被曹某欺骗后报案,泾河公安分局曾经有民警针对此事在院内进行走访,并对相关情况查取证,当时并没有给出结论性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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