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路6号院5号楼居民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老小区改造后垃圾堆放两月有余,向5号楼总在机械厅、社区、物业多次反应无果!请相关部门关心民生问题,切实解决百姓的生活问题!!!
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调查,莲湖路6号院5号楼为陕西省工业信息厅单位所属职工住宅楼,楼宇管理权及费用未移交小区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受限,导致生活垃圾未能及时清理。
针对该问题,街办积极联系小区物业进行处理,目前,该区域生活垃圾已全部处理完毕,恢复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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