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我带母亲前往西安国际中心医院治病,该院经过会诊诊断为肠梗阻,遂于当晚住进消化ICU,住了三天出院,11月18日病情复发,我们再次前往该院治疗,又住进消化ICU。又按肠梗阻治疗,21日做了CT,(需要补充的是,11月10日已经收取了CT费,当时并未做)主治医生赵某否认是脑血管病,继续治疗,直到24日凌晨,我母亲病危抢救,签字书上又写的是膀胱炎。在当月的27日再次做了CT加强,29日,赵某才确定是脑梗,其时距初次治疗已经将近20天。自始至终,病人一直在消化ICU治疗,其间,我方多次询问病况,院方一直隐瞒病情,并信誓旦旦有能力治好此病。而后在12月8日与10日,该科主任王某与我们谈及病情,还是推脱责任,说不服让我们去法院告去。12月11日,我打2345市民热线反映此事,受理。12日,我母亲病逝,该院以我不在重危通知书上签字为由,以遗弃罪为名报案给警方进行威胁,我拒签。之后把人拉至太平间,态度蛮横,不给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