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金周御园小区电改落实为何这么难?

金周御园业主
2020-12-1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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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领导你好!我是西安市周至县金周御园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目前的基本情况:小区一期一共九栋楼2013年交房,14年、15年大家陆续专注入住。小区二期一共五栋楼2016年交房,到现在基本也都装修入住了。小区三期一共两栋楼去年出售的也可以交房,今年上半年已有部分业主开始装修了。我们小区业主去年多次要求小区物业响应国家电改政策进行居民用电电改,但小区现有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电改。我们小区有不少给业主给县住建局反应过,12345市民热线也打过。最终县住建局给的结果还是目前不具备电改条件,原因是小区三期的基础设施不到位,无法进行电改。我们对这样的答复表示坚决不同意!他们竟然在回复中提到,物业公司和每个单元业主代表沟通过,表示同意推迟电改。这纯属于捏造事实。再说,三期两栋楼如果基础设施不到位,哪房屋是如何交付给业主装修呢?用三期这所谓的理由来,拖延电改纯属别有用意!我们小区目前的电价:每度电0.65元,没有什么阶梯电价的优惠。电费必须在物业公司购买,不算是代收电费。

我们衷心期望省领导真实了解我们小区的民生问题,早日我们小区的居民也享受国家的电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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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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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12-18 09:01
已转交 2020-12-23 16:35
已反馈 2020-12-2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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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金周御园电改落实难 周至县回复
周至县
2020-12-25 16:12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过调查核实,作出如下答复:经调查,根据陕建发〔2019〕1012号文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表改造工作的通知),县住建局配合周至县电力局进行小区户表改造工作,住建局主要协调前期协议的签订,协议签订后交给电力局进行户表改造。2019年住建局联系西安金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开发商,于2019年4月16日签订了移交协议,并移交给电力局。

在2019年10月电力局进行智能电表改造期间,金周御园物业又称小区属于在建小区,电力设备没有安装到位,不符合电改要求,而没有进行移交。期间住建局物业办多次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均未达成协议。金周御园物业公司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我省居民目录电价执行(0.4983)。经我办与金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现小区电价执行0.4983元每度,物业公司同意小区进行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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