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彩家高收低租两头拖欠 近千名房东租客被骗

头条用户
2020-10-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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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陕西西安三彩大厦门口被数百名维权者围的水泄不通,维权者表示,房东因几个月没收到房租要收房,而租客表示已将一年的租金交给“三彩家”。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受骗人数已近上千人。

10月18日,三彩大厦已人去楼空,仅剩的自称三彩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将工位腾出只是为了更高效解决问题,让空间不拥挤,并不存在所谓跑路情况,目前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今年以来,多家长租公寓跑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10月10日,继深圳“小鹰找房”爆雷之后,10月13日,西安“城城找房”爆雷。南昌、武汉、长春、郑州、海南等地同样陷入欠租危机,随着爆雷事件持续发酵,两家公司背后都指向准上市公司三彩家。

一,高收低租,两头拖欠

房东张一(化名)表示,自己以每月3515的价格将房屋托管给三彩家,约定每月打一次房租,但从3月以来就没有收到房租,此外三彩家还拖欠自己到明年6月的物业费,跟三彩家方面协商,对方表示要么签订解约协议,将拖欠租金分6个月返回,要么就去法院告他们。

租客李二(化名)表示,自己通过“三彩家APP”租到该房屋,每月租金2875元,已将一年的租金交给三彩家,而在10月13日被告知房子不租了,自己必须跟三彩家签订解约协议,三彩家分6期退还已付租金,且返回时间要看公司的具体资金状况。

以这种方式出租的房屋还有很多,“2000收走,给租客1700”,“交365的会员费,还可以享受曾送一个月服务”,在三彩家维权群里,很多房东都对他们的出租方式感到不解。这种“高收低租”的模式,像极了今年3月杭州爆雷的巢客公寓。

二,“阴谋”上市,逃避监管

在维权群里,很多房东和租客表示,自己被骗之后才知道“城城找房”这个名字,当时签约的时候工作人员都是以三彩家的名义,并且通过“三彩家APP”签约和交租,但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合同上的甲方变成了“城城找房”,他们也只能被迫跟“城城找房”维权。整个事件的衍变过程,三彩家更像是有预谋的将“城城找房”“小鹰找房”两家公司分立,似乎早已预料到之后的危机,2020年9月三彩家在美递交了招股说明书,准备上市融资不超过3000万美金。

资料显示,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最大股东及疑似实际控制人为三彩家的第二股东郝菲,城城找房历史法人则为三彩家法人代表和最大股东文宁。此外,城城找房还曾使用过西安三彩青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三彩家(西安)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三彩家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等名称,初始股东为陕西三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显示,三彩家2018年营收只有409万美元,净困孙149万美元。次年便创造了1844万美元,净利润646万美元,同比暴增532%。同年时间点,三彩家(西安)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更名为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由此我们可以大胆“推测”,城城找房和小鹰找房负责干繁重的转租业务,而三彩家则负责开发系统支撑业务管理。相比传统的转租业务,SaaS商业模式无疑有更好的想象力与故事性,更适合资本市场。在资本世界中,小鹰找房、城城找房或许仅是两枚棋子,千丝万缕的关系下,小鹰找房、城城找房为何爆雷,资金究竟流向何处,想必时间一定会给出答案。

三,请求调查,弥补损失

维权不易,更有甚者开始利用维权者们的愤怒情绪,挑唆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对立,他们深知,尽管短时间可以一致对外,但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矛盾时真实存在的,只要他们恪守“拖字诀”,房东与租客一定会逐渐降将时间耗费在无意义的内斗上,最后两败俱伤。

我们的诉求:

1,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三彩家资金来源,是否偷税漏税,金融骗局,追究法律责任。

2,请求有关部门发文,避免房东与租客内斗,房东强行收房,断水断电,租客被赶出房屋情况发生。

3,保障房东与租客合法权益,签订具有法律保障的赔偿合同,按时间按标准赔偿损失,且有关部门监督三彩家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赔偿进度。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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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内网签备案!西安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记者调查
2020-11-02 14:06

记者今天(10月29日)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今天起,西安市全面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通知称,为全面规范西安市租赁市场秩序,提升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管理水平,构建以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住房租赁交易管理体系,要求全面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通知所称的住房租赁活动是指出租人、转租人将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出租、转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旅馆业客房、学校和企业自建宿舍等情形除外。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在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开展住房租赁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个人,应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取得系统操作资格,并自达成住房租赁交易之日起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本通知发布之前已达成住房租赁交易且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变更、解除或终止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变更或注销手续。

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个人应当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要求进行相关操作,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市住建部门负责全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开展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承担企业开业申报、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

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由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约谈告诫、暂停房源发布、发布风险提示、实行信用扣分等行政处理措施,并抄送市场监管、公安和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租赁平台进入途径:

西安市住建局门户网站(http://zjj.xa.gov.cn/)点击“服务平台”进入;“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服务平台”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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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彩家高收低租两头拖欠租客被骗 经开区回复
经开区
2020-11-12 15:59

经开区网信办回复: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治安管辖权属于未央区,归属新府路派出所。经了解,市公安局已要求以公安未央分局为主,各区公安分局辅助,已提前介入调查。

目前该事件已由公安、工商、税务、住建等部门根据属地原则,按照各自职能展开工作。

目前该事件应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有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当通过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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