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政府办公室回复:9月16日,网友反映“临潼区栎阳工商所不作为 商家售卖假马桶不处罚”一事,我区收悉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20年9月7日,我区市场监管局曾收到该市民在12345市民热线的投诉,市民反映“新市街办新程村三勤家电售卖假箭牌马桶,经常堵塞,有可能是无照经营”。经核实,三勤家电有营业执照,关于马桶是否为假冒伪劣产品,需要进一步调查,2020年9月8日,市场监管局将调查情况与市民进行了反馈。2020年9月15日,市民再次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假马桶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当日就前往该市民家中对涉及马桶相关材料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的第十七条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调查核实,此投诉仍处于核查阶段,未发现我区工作人员对此事存在不作为的问题。
下一步,我区执法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并及时与市民进行沟通交流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