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黄陵县村霸侵占集体土地并获利200余万元

黄陵老百姓
2020-08-03 11:30
点击数:

我是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埝村村民,我村前村长孙武朝于2010年非法侵占集体农用地无证经营煤场,2012年其当选我村村长,2013年黄店公路过境,孙武朝利用职务之便,谎称公路征地占了他煤场的磅和两间简易房由此获利30余万元,实际上公路只占了我村的土地和生产道路,把本该归于集体的征地款占为己有。

在其担任村长时期,大肆扩建黑煤场,侵占集体土地达4亩之多。2016年国家电网高压线路来我村测绘,孙武朝知晓后于2017年在其非法侵占的集体土地上强行修建违章建筑,并于2018年被征收,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时至今日,他仍十分嚣张,给其所侵占的土地外围构筑围墙和大门,拒不归还集体土地和非法所得。另外在其2012年选举村长期间,他在村里以5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选票,严重破坏基层选举。我们申诉无门,恳请省长为我们主持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0-08-03 11:30
已转交 2020-08-20 14:55
已反馈 2020-08-20 14:55
已反馈 2020-08-20 14:5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黄陵县村霸侵占集体土地 店头镇人民政府回复
黄陵县
2020-08-20 14:55

黄陵县店头镇人民政府回复:2020年8月10日,店头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市民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孙武朝原名孙武潮,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陕西省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埝村组人,小学学历,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担任新城村埝村组组长。


反映的主要问题 1、关于反映孙武潮2010年非法侵占集体农用地无证经营煤场及大肆扩建黑煤场侵占集体土地的问题。


经查,孙武潮于2007年经营运煤货车,孙武潮在村南头自家老宅基地和购买同村村民夏明申两孔土窑洞的宅基地上进行了平整,用来停车和堆煤,2014年黄店川道公路建设及环境整治工作要求被清理。堆煤场所占土地为孙武潮家宅基地,煤场已于2014年被责令清理,未发现侵占集体土地问题。


2、关于反映2013年黄店公路过境,孙武潮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征地款占为己有及获利30余万元的问题。


经查,2014年因黄店川道公路过境,黄陵县交通局征收了孙武潮家上述地块上,处于道路红线内的房屋等地面附着物,并与孙武潮签订征收协议,以转账的形式共付给孙武潮房屋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补偿款29万元。未发现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征地款被孙武潮占为己有的问题。


3、关于反映孙武潮2016年国家电网高压线路测绘,孙武潮在其非法侵占的集体土地上强行修建违章建筑并非法获利200余万元的问题。


经查,2016年至2017年,孙武潮向新城村申请在上述地块上开办农家乐,村上经研究同意,孙武潮在原宅基地上对房屋建筑进行了扩建。2018年底,国家电网架设的高压线路从其住宅上空架空通过,因高压线下不允许有民房和人员居住,经过协商,黄陵县电力局对孙武潮家住房等地面附着物整体进行了征收并拆除,征收款共计209万元。因孙武潮在埝村村还有一院住宅,黄陵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已通知孙武潮将此宅基地交归村集体。所反映侵占集体土地及非法获利问题失准。


4、反映2012年孙武潮在竞选组长期间,存在贿选的问题 经走访群众,未发现孙武潮在2012年竞选组长期间存在贿选行为。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