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物业费‘一费制’后,就不存在公摊电费乱收的现象了。”6月4日,西安市发改委官网发布《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基础物业费、停车服务费、小区公共收益等再作出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不少市民表示期待。
物业费实行“一费制” 包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
市民:希望定期公布收支
西安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执行原陕西省物价局和住建厅2004年制定的收费标准,由基础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管理)、电梯费、公摊电费三部分组成。
2019年9月1日《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提出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依据上位法,西安市此次发布《办法》,规范全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调整后,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含在物业费中,不再另行收取。
“希望物业费一费制后,就不存在公摊电费乱收的现象了。”西安市雁塔区鑫泰园小区业主辛先生告诉记者,他4月中旬收到物业的电费条,其中半年的公摊电费是193.5元。“自从去年电表改造以后,半年我家用电也不到300元,为啥公摊电费就要那么多?搞不清物业是怎么算的?”
辛先生说,鑫泰园小区建成20年左右,已经属于老旧小区范围,平时除了楼梯间照明,也没有别的设施需要用电。
“问物业也说不明白是怎么收取的,希望这次物业费统一调整后,把公摊电费包含进来,物业能定期公布收支,业主也能放心缴纳。”
停车服务费拟降 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市民:业主停车应有优
雁塔区网络发言人回复:网友你好,长延堡街道明南社区工作人员立即与鑫泰园小区物业负责人核实,该小区物业表示,目前所收取公共电费为预收电费,因供电局至今未全部完成小区内公共用电表的安装,故还无法核算公共用电费用,待公共用电表全部安装完成后,将按照实际用电量进行电费核算,向居民进行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