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过调查,万盛花园小区位于扶风县县城新区南一路东段,是陕西万盛鑫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小区,小区规划建设有3栋楼,共374户。该网民是小区1号楼2单元602户的业主。万盛花园小区现在由德诚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由于小区的商品房尚未全部销售,小区的开发企业委托德诚物业公司对尚未销售的房屋进行销售。
加收5000元太阳能钱的问题。万盛花园小区在商品房销售时,开发企业为了促销,整个小区每户商品房由开发企业统一安装了价值11000余元的太阳能热水器,其中开发企业承担6000元,房屋购买人承担5000元。此项内容不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之内,是开发企业与商品房购买人的口头约定。
对商品房不进行质保的问题。该网民所购买的商品房的楼栋是小区的1号楼,1号楼是2014年9月26日进行的工程竣工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之规定,万盛花园小区的销售人员认为留言网民购买的商品房已过质保年限,对破碎的瓷砖概不负责。我局工作人员对买卖双方进行调查后认为:这套商品房虽然已过质保年限,但是这套商品房是2018年12月签订的买卖合同,交易时间距竣工验收时间较长,并且购买人对房屋一直未使用,目前处于装修准备阶段,开发企业无法证明瓷砖破碎的准确时间(交房时双方未对厨房和卫生间的瓷砖进行查验),所以开发企业必须对该质量问题进行质保。开发企业的负责人表示接受我局工作人员的处理意见,对这个问题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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