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2020年1月3日镇安县人民政府收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 (西调字[2020]第 01035号 )关 于网友反映“达仁镇移民安置房项目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后,及 时批转县人社局安排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此事展开调查,现就现就核查处理情况做如下回复:
经调查,当 事人王雨锋与镇安忠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日 签订 《外墙乳胶漆工程承包合同》,镇安忠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镇安县达仁镇栗茶家园小 区 5标装修工程的外墙乳胶漆工程发包给当事人王雨锋。当事人王雨锋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后,双方于 ⒛18年 5月 28日 进行结算,工 程款为286167.80元 ,镇 安 忠 祥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只 支 付 了20000元 ,剩 余266167.80元未 付 。2018年 8月 31日 ,当 事人王雨锋到镇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因当事人王雨锋与镇安忠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是 《外墙乳胶漆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王雨锋与镇安忠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因工程款结算出现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受理范围,根据 《关于实施(劳 动保障监察条例)若 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建议当事人王雨锋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⒛19年 1月 8日 ,当 事人王雨锋将镇安忠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至镇安县人民法院,镇安县人民法院于 2019年 1月 8日立案受理,并 于2019年 1月 11日 出具了《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陕 1025民 初 34号 ]。 根据 《关于实施<劳 动保障监察条例>若 干规定》第十五条和 《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当 事人王雨锋应依照诉讼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