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店头镇人民政府回复:2019年12月19日,我镇接到县网信办转批延安市12345智慧政务平台(编号:2019121916052613017)反馈“黄陵县店头镇四处小区(原苍村社区)暖气费收费不合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市民反映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市民是黄陵县店头镇四处小区(原苍村社区)住户,2019年是集体供暖,物业收取普通住宅业主暖气分层次:内部员工4元/平米,外来购房住户6元/平米,市民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单位协调物业合理收取暖气费。
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12月19日接到县网信办转批延安市12345智慧政务平台(编号:2019121916052613017)反馈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由中心社区书记刘峰同志负责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近日,黄陵煤电实业有限公司制定了社区居民供暖费用收费标准,标准公布后引发个别住户的质疑,现就费用构成及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仓村社区在2019年之前未并入政府供热站集中供热时,本单位制定的收取供暖费用标准为:本单位职工住户一个采暖期每平方9元(每月每平方2.25元);不属于本单位职工在本小区居住的住户一个采暖期每平方23元(每月每平方5.75元)。
在并入政府供热后,小区新建了交换站需配备设备运转人员工资、水电费、药品及维修材料等相应费用,预计每个采暖期需支出70余万元。镇供热站采暖期按照每平米16元收取,小区热交换站运行费用黄陵煤电实业有限公司无法列支。鉴于以前制定的供暖收费标准,经黄陵煤电实业有限公司研究,结合小区实际制定了新的供暖收费标准:,一个采暖期,小区(职工)住户由往年每平米9元(每月每平方2.25元)提至16元(每月每平米4元),增加了7元。小区(外来)住户由每平方米23元(每月每平方5.75元)提至24元(每月每平方6元),增加1元。
为了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采取收费与黄陵矿业小区并轨,实行统一标准,(四处小区的居民供暖费用较往年每月每平方米增加了0.25元,实际较往年涨幅非常小)。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