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上林东苑1号楼室内无生活用水 影响生活

薛苏娥
2019-07-1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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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西安市周至县上林东苑1号楼-4单元-5楼西户的业主薛苏娥

,上林东苑1号楼开发商为周至县城建局-居民小区筹建处,此商品住宅于2010年10月1日交付业主使用。交房3~4个月后,即2011年1月春节期间,1号楼室内水管出现大面积爆裂,业主们找开发商-周至县城建局-居民小区筹建处讨要说法,得到的答复是:"天气寒冷、自然灾害",从此业主们步入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

因开发商当年使用劣质上、下水管,8年多来业主们总有修不完的水管,为此我家维修室内公共水管6次、刷墙2次,损失费用3860余元,仅2018年度因上水管从楼基下漏水达480余方(水费1200余元,自来水公司有帐可查)。因频发漏水,造成上、下楼业主关系紧张、纠纷不断,下楼业主剪断上楼业主上水管,致使上楼业主家里无生活用水,至今1号楼-4单元-5楼西户和4单元-6楼西户家里无生活用水,日常生活无法进行!

我多次找开发商和物业办公室,其均不予理睬、毫无结果(注:物业办公室也是城建局下属单位)。周至县城建局-居民小区筹建处对于业主室内公共水管的遗留问题,一直采取拖延、推脱、耍赖的方式,拒不承担责任。在交房初期,多家室内、外公共水管爆裂,开发商说:"天气寒冷、自然灾害";之后一次次的漏水,他们又说:"无大修基金","超出保修期"等等,每次都有说辞,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周至县城建局没有丝毫担当!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周至县城建局毫无诚信可言!

2018年12月份,1号楼楼基下面的上水管又出现大面积漏水,业主们又集体上访周至人民政府、县信访办、城建局(住建局)、当年开发商-城建局居民小区筹建处、物业办(注:物业办也是城建局下属单位),无实质性进展。

另外,业主们向12345反映开发商城建局-居民小区筹建处当年遗留问题和开发商不作为的事情,12345服务很好,但奈何不了周至县城建局!反映问题至今无实质进展!我多次向12345反映家里无生活用水,至今毫无结果!

我家目前日常生活无法进行,实属无奈!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体恤百姓困苦,百姓维权实属艰辛!请彻底解决我家生活用水的问题,剔除漏水之患!

感激不尽!谢谢!

以上言辞或许生硬,请谅解!

2019.7.13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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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7-15 10:48
已转交 2019-07-19 11:02
已反馈 2019-07-19 11:02
已反馈 2019-07-19 11:0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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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上林东苑1号楼室内停水 将接通生活用水
周至县
2019-07-19 11:02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薛苏娥女士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机构开展调查处理。经查,现将上林东苑业主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上林东苑小区自2010年交房以来由我单位下设机构周至县城建物业管理所承担该小区物业服务工作,2010年因你户交房后未入住,2011年春节天气寒冷,导致你户管道破裂,同时我单位已联系工队对管道破裂进行了维修更换。

二是,2019年你户室内给水管渗水,浸泡楼下四楼住户,因此四楼住户要求赔偿,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室内给排水保修期为2年,现在已经超过保修期,该小区为老旧小区无大修基金,只能进行调解,因你户不愿承担所造成四楼住户的损失,故此四楼住户将您户的室内给水截断,至今未供水。

三、针对您户的问题,我们的解决问题的措施是:

一是,我们已经和四楼住户商议,先联系水工接通你户正常生活用水,

二是,由我单位牵头联系社区居委会,调解你户与四楼业主就渗水所造成损失费用的赔付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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