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平利县供水公司对县城新正街康华苑小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由于供水管网改造不切实际,引起了该小区几百户居民的愤怒。
该县新正街康华苑小区于2003年修建,现有住户108户,商铺20余户,近500余人。十一月中旬,县供水公司发了一纸通知,告知小区居民商住楼下主管道漏水,要废弃原供水主管道,新建供水管道。在没有征求任何业主意见的情况下,便强行施工。
一是供水管道改造只针对商住楼上住房,而对楼下商铺不改造,原因是商铺天天开门,便于收水费,而楼上居民经常家里无人,收不到水费;
二是借口主管道漏水,其实经商铺和住户实地堪查,没有主管道漏水一说,而商铺和住户也从未报修过;
三是供水管道从地面拉主管道明管(裸露)到住户门口,住户再拉明管(裸露)进户,其后果是1、供水管道裸露在外,日晒雨淋,影响水质,尤其是冬天将会冻裂断水,成为“水帘洞”,2、户外至少拉108道水管(一户一管),整个小区被拉成了“蜘蛛网”;3、所有的用户全部面临在墙内打洞引水,破坏装修。(因为2003年建设的住房都是一户2-3表,要合并成一表),劳民伤财。
在施工现场向供水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原来供水公司是按照陕建发(2005)96号《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城市供水“抄表到户、户外计量”的实施意见》进行施工,目的是为了实施户外计量,便于抄表收费,而说是主管道漏水只是个借口而已。
对此,认为供水公司做法于法、于情、于理都极为不妥:
一是陕建发(2005)96号文件是以2005年7月这分界线的,该文件规定“已建成住宅的改造”要“结合实际”,“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已建成住宅改造应分类实施”,对“已建成住宅抄表到户,计量出户改造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应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适用美观的要求,以保障居民正常活动”,而不能为了收水费搞“一刀切”,损害群众利益;
二是做为一项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应该就改造工程及时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能违背民意、践踏民意;
三是供水主管道从街道路面走明管,严重违反供水管网施工标准和规范,
四是如果主管道漏水,就修主管道,能那么扰民吗?若是为方便收水费而兴师动众,那就违背了为民服务的初衷;
五是本是一项民心工程,但施工后的效果强差人意,整个居民楼挂满水管成了“蜘蛛网”、到了冬季因无保护措施会变成“水帘洞”,居民住房被打洞引水,整个楼道都布满水管等,劳民伤财,怨声载道,得不偿失;
民生问题大于天,改善民生要用心。民生连着民心,老百姓最关心的水、煤、电等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其实正是群众牵肠挂肚的大事,做好这些民心小事,才能永驻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