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3号于西安公安掌上户籍申请落户西安,申请人张迎迎,随迁人张晨(爱人),两个小时后撤销了申请,系统显示撤销成功,4.4号申请本人一人落户西安,申请成功,可是几天后我收到了西安丈八路派出所寄来的户口活页,有我爱人的,民警在我撤销同时系统显示撤销的情况下依旧为我爱人办理了落户,打电话沟通民警让我自己迁回,最近去杨凌五泉派出所询问,工作人员告知不接收,导致我爱人无法回原籍,我家宝宝两个月急需落户,再次打电话给西安高新丈八路派出所却百般推诿,推卸责任,将责任推卸给杨凌方,让我自己处理,我去杨凌这边人家直接不接收,请问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