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西安纺织城的范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母亲去世后,一笔银行存款十多年了取不出来,各种证明让她犯了难。
范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于2002年去世。去世后,她发现母亲还有一个中国银行的存折,有3360元存款。而当范女士想要取出这些存款时,中国银行纺织城支行却要求她开具一些证明,“银行要求我证明‘我妈是我妈’,还有证明我姥姥、姥爷和我妈的亲属关系。”
范女士说,自己多次往返于纺织城和蓝田两地,寻找相关资料,但是仍有一些资料不够齐全,无法相互佐证。时至今日,母亲已经去世十几年,这3360元仍没能取出来。
1月11日,记者和范女士一同前往银行了解情况。
银行的大堂经理表示,银行方面从没有要求范女士开具这类证明。“我们要求的是公证处的公证书,人死亡的情况下,只能走法律程序才能取款,只有在公证书的情况下,银行才能查询死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后期还牵扯到继承的问题,都需要公证书。”
随后,记者又同范女士前往灞桥区公证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公证主要是继承权的问题,“申报继承公证都有一定的程序和材料,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那到底这个存款该怎么分配,需要继承人做声明放弃,如果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还需要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像范女士的情况,她说她母亲去世时是离异状态,那范女士得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无配偶这个继承人;在子女这块,范女士拿着户口档案,证明其和死亡人的关系,还需要死亡人其他子女的放弃声明;父母这块,肯定也要拿着户口档案,证明其祖父母与母亲的关系,还有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公证是个法律程序,肯定是需要严谨对待的。
此外,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还表示,证明如果存在遗失,也可以用其他证据佐证。“例如,死亡证明遗失的,可以用墓碑照片等佐证,如果是有正式人事关系的单位,一般入职的时候都会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关系,这种人事档案资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但优先级不如国家机关出具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