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副科长任用违反干部任用规定
正直的人 发表于 2016-08-09 09:19: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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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副科长吴永海的任用违反干部的任用规定,没有民主评议,不经过职工大会,也不公示。此人在健康教育科之前曾在中心门诊部收费,在收费过程中私自挪用公款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此人在生活作风上很不检点,就因为和歌厅小姐发廊妹纠缠不清导致家庭破裂,离婚多年现在还孤身一人,现今还不吸取教训仍然与这类人往来密切。试问如果这样的人都可以提拔,我真是要怀疑市疾控中心这样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单位的纯洁性。希望纪委过问此事,还疾控中心的一片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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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汉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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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卫计局:不存在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正直的人”: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汉中市卫计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8月15日,我局接到市政府领导关于“网友反映汉中市疾控中心一副科长任用违反规定”的网上舆情批示件。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局纪检组长带队,就网上舆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基本情况:汉中市疾控中心是汉中市卫计局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了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等工作职能,按照市编办印发的“三定方案”规定,市疾控中心内设14个科室,其中,网上舆情反映的健康教育与促进科设置科长一名,未设置副科长。
关于“汉中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副科长任用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调查核实情况:近年来,国家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大,市疾控中心承担的业务工作量逐年增多,个别科室工作量大,加之有一名科长临近退休、另一名科长身体患病等原因,经市疾控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在严格遵守“三定方案”规定的科级职数的前提下,为了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决定在卫生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结核病防治科等3个急需分担科长工作的科室,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协助科长做好日常工作,特别是在科长病、事假期间,负责协调科室人员完成疾控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明确的协助科长工作人员不任命任何职务、不享受任何待遇。为了消除误会、维护稳定,市疾控中心领导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讲明了本次明确科室协助科长工作人员的原因、目的和人员定位,印发了关于协助科长工作人员职能定位的会议纪要,同时,为了鼓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慎重挑选好协助科长工作人员,提前进行了公开报名、拟定人选公示、与科室人员进行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等工作程序。
综上调查,汉中市疾控中心不存在健康教育科副科长任用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失实。为了防患未然,加强管理,我局纪检组长专门就加强市疾控中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约谈了市疾控中心主任,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防止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8月25日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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