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工商局卤阳湖分局有人公车私用报假帐
投诉举报 发表于 2016-05-26 09:35: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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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局卤阳湖分局司机多次公车私用,车牌陕exy031。4月23号星期天公车私用到澄县县给他哥办事,5月14号到澄县给他哥接人送人均为私事。清明节哪天更是将公车开回家,让他哥开出去办事的时候把车擦伤。期间多次送女朋友上下班。晚上9点以后多次送他姐回家。多次在别的地方找发票报假帐,实在找不到票的情况下,就在修车费里加着报帐,他们有固定的修车点,所以每次车有大小问题都会故意开过去让修,好在修车的费用里面给自己夹杂几百元进去,每个月平均报帐也在4000到5000。还希望纪检人员能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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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局:已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解聘
尊敬的网友“投诉举报”: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渭南市工商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2016年6月7日上午,渭南市工商局收到市政府办综合四科转来贵单位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6﹞0601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市局王志斌局长和纪检组长王进虎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市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就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下午,按照领导批示,市局监察室立即前往卤阳湖工商分局展开调查。
通过找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谈话、查阅财务账目,对网民反映的问题仔细进行调查印证,现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实认定:
经调查,网民反映的公车私用一事情况属实,报假账行为不属实。
二、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1、渭南市工商局卤阳湖分局现有公务车辆一辆,黑色帕萨特,车牌号为陕EXY031;分局3月份聘用临时司机一名,王某,1991年2月9日出生,蒲城县孙镇甘白村七组人,即网民反映的车辆和司机。
2、网民反映的司机多次用公车接送其亲戚朋友,办私事,6月7日下午经与司机王某谈话后确定,公车私用情况属实,时间均在下班和节假日期间,属于其个人行为,未经车辆管理人员批准。
3、经查阅分局财务账目,分局财务制度完善,报账流程规范,三公经费控制严格,司机王某在单位共报销1440元,都是差旅费。
三、造成公车私用的原因:
1、车辆管理不严格。卤阳湖工商分局虽然有车辆管理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执行不严格。加之分局只有一辆公务车辆,使用比较频繁,往往上一次出车还没回来,下一次出车任务已经确定,存在着派车交接不严,管理不严格现象。
2、车辆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车辆管理人员对司机教育不经常,对车辆疏于管理。
3、司机心存侥幸。王某是分局3月份临时聘用司机,年龄小,上岗时分局虽然对其培训了车辆管理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心存侥幸,对中央八项规定主观认识不清,执行不力,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拟处理意见
1、按实际支出追回公车私用发生的费用。
2、对司机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解聘。
3、由卤阳湖分局纪检组对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写出深刻检查。
4、市局对卤阳湖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分局党组向市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
五、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干部教育力度,健全体制,绷紧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
2、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做到下班定点停放,节假日一律封存,有公事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进行定点维修、保养,防止各种不规范现象发生。
3、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我们将深刻汲取这次教训,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抓好执行,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再次发生。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6月8日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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