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金洲路施工队车辆致人骨折 多次推诿不负责
ZJT 发表于 2016-05-23 06:46:27 点击数:
-
我叫张家庭,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早阳乡寨垭村一组,今年50岁,现租房住在安康金洲南路骆家巷,安康市金洲路项目施工队民工。
2016年5月12日下午4点多,我在金洲路项目施工队骆家巷出口施工过程中,一个拉沙石料的施工车路过时,车轮轧起一个小碗口大一个鹅卵石,突然弹起来砸在我左腿脚腕与膝盖左边骨头上。随即我打电话跟妻子胡正翠,还有肇事司机刘次坤一起到中心医院去检查,可中心医院停电子了,我们只好到二院(安康市中医院)做了拍片检查。第二天上午刘次坤从医院取来了拍片结果。他口头说没事,没有骨折。我是老实人,心想没事就好,就让人家走了。下午,我疼得不行,没法走路,就有些怀疑。我细心看了看拍片结论,才看到医生在上面写着“骨折”字样,这才知道被司机骗了。可打他电话,他接过两次说这事与他无关,要我找公司,此后就再也不接电话了。刘次坤电话 ***********。
现在找不到他人,去找他所在的公司,公司一个姓汤的负责人,可能叫汤代兴,是金洲路项目施工队生产经理(电话***********)说司机被开除了,说是叫李明府协调解决。此后,通过多次找小包工头李明府和公司汤代兴联系,他们互相推诿。受伤第二天我所在的公司小包工头李明府先给了我1000元钱看病,李明府电话 ***********。此后,与其协商无果。
因此,请求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城建局、金洲路项目施工队公司相关责任人,公平公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承担我由于工作中遭到的意外伤残应该得到的各种补偿。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案人:张家庭
联系电话:***********
2016年5月22日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发表您的看法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