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金洲路施工队车辆致人骨折 多次推诿不负责

ZJT 发表于 2016-05-23 06:46:27 点击数:

  • 我叫张家庭,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早阳乡寨垭村一组,今年50岁,现租房住在安康金洲南路骆家巷,安康市金洲路项目施工队民工。

    2016年5月12日下午4点多,我在金洲路项目施工队骆家巷出口施工过程中,一个拉沙石料的施工车路过时,车轮轧起一个小碗口大一个鹅卵石,突然弹起来砸在我左腿脚腕与膝盖左边骨头上。随即我打电话跟妻子胡正翠,还有肇事司机刘次坤一起到中心医院去检查,可中心医院停电子了,我们只好到二院(安康市中医院)做了拍片检查。第二天上午刘次坤从医院取来了拍片结果。他口头说没事,没有骨折。我是老实人,心想没事就好,就让人家走了。下午,我疼得不行,没法走路,就有些怀疑。我细心看了看拍片结论,才看到医生在上面写着“骨折”字样,这才知道被司机骗了。可打他电话,他接过两次说这事与他无关,要我找公司,此后就再也不接电话了。刘次坤电话 ***********。

    现在找不到他人,去找他所在的公司,公司一个姓汤的负责人,可能叫汤代兴,是金洲路项目施工队生产经理(电话***********)说司机被开除了,说是叫李明府协调解决。此后,通过多次找小包工头李明府和公司汤代兴联系,他们互相推诿。受伤第二天我所在的公司小包工头李明府先给了我1000元钱看病,李明府电话 ***********。此后,与其协商无果。

    因此,请求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城建局、金洲路项目施工队公司相关责任人,公平公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承担我由于工作中遭到的意外伤残应该得到的各种补偿。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案人:张家庭

    联系电话:***********

    2016年5月22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朋友圈 QQ空间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分享网页。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必填)
发言主题(选填)
发言内容(必填)
提 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1/
    • 账号登陆
    • 手机登陆

    登陆

    登陆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