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电力局废弃高压铁塔倒塌砸死人

张先生
2010-08-0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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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温家宝 在全国安全生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子洲县电力局局长名言:子洲县双湖峪镇清水沟村庙山上倒塌的高压铁塔是电人力局的,至于怎么倒塌的,我们不知道。至于是不是压死了,我们更不知道。去子洲县城关派出所报案去。给死者二万元赔偿,是同情死者。这就是子洲县电力局对待安全责任事故的精彩答复。

点评:子洲县电力局几年来未对自己废弃在双湖峪镇清水沟村庙山上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高压铁塔进行安全检查,疏于管理,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高压铁塔达六至七年之久,最终酿成致人命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子洲县电力局不但不积极配合调查此事,而是拒不认帐,瞒报事故。致使一月之久此事未妥善处理,这就是子洲县电力局对待安全责任事故的态度。

请看以下事实:

子洲县电力局:贪小财,惹大祸,草菅人命。

局长严重失职:疏管理,出事故,瞒天过海。

2010年古历五月初十日,子洲县双湖峪镇清水沟村庙山发生了一起废弃电力高压铁塔倒塔责任事故,砸死了本村村民张润红(公安局普查时错为张建红)一名。

十几年前,为了发展子洲经济,子洲县电力局双湖峪镇清水沟村庙山上栽了一个高压铁塔,当时为子洲县电力腾飞起到了主立作用。

2004年后,由于电力线路改线,子洲县双湖峪镇清水沟村庙山上时高压铁塔开始退役。子洲县电力局的施工人员对该高压铁塔进行拆卸,准备运下山去。施工人员拆了固定铁塔引绳,地下深埋的固定铁塔的小水泥块外露,卸掉中心固定螺丝帽,这时被本村村民拦住,不让拆卸,不让运走。其原因是子洲县电力局欠村民的地租没有付清。子洲县电力局无奈,为了贪小财,省钱竟将拆卸了一半,只有两根引绳存在,其他引绳已卸掉,无中心固定螺丝帽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高压铁塔遗弃在子洲县双湖峪镇清水沟村庙山上达六至七年之久,最终导致没有中心固定螺丝帽的高压铁塔倒下,酿成砸死一名村民的安全责任事故。这时,子洲县电力局只承认遗弃的高压铁塔是自己的,其他责任一概不予承认,也不上报。推说要去城关派出所报案。去城关派出所报案时,又推说此事要去安监局报案。在安监局报案时,安监局推说此事故归子洲县电力局负责处理此事。推来推去,子洲县电力局就是不配合调查此事。

子洲县电力局贪小财,欠村民地租,埋隐患,没有按安全有关规定固定高压铁塔,电力局长严重失职,几年来从未对废旧的高压铁塔进行例行公事安全检查及管理上存在漏洞,出了事故后,瞒天过海,导致此事被拖延一个月之多。电力局还说同情死者,同意赔偿二万元。子洲县电力局在没有一点责任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同情被高压铁塔砸死的村民家属呢?电力局又不是慈善机构,要同情被高压铁塔砸死的村民家属,也轮不上电力局。也应该由县民政局来同情。难道说电力局钱多的花不尽吗?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店家小二不曾偷吗?请看不会说话,而且倒在庙山的铁塔在哭泣,由于废旧高压铁塔只有两根引绳已失去支撑作用,另一个为空环,中心固定螺丝无帽,固定高压铁塔的小水泥块裸露在处外,导致重达几吨的高压铁塔失去平衡而倒下,砸死村民。

那天,本村村民聋哑人张润红,弱智,去庙山打草,途经高压铁塔下时,天有不测风云,巧遇被倒下的高压铁塔砸中,当场死亡。本村村民张某某,刘某某发现被高压铁塔砸中的聋哑人张润红,已经死亡并告诉其死者父亲张子元,由于天气太热等原因,便草草埋葬。

第二天,村民提醒,死者系电力局高压铁塔倒下砸死,电力局应负全部责任。死者亲属便到电力局讨论此事。子洲县电力局局长怕此事引发严重失职责任,不敢上报,也不承认,拖延瞒报一月之久。

子洲县电力局在事故发生后,拖延瞒报一月之久。请有关单位追究其严重渎职行为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为死者讨一个公道!

死者亲属: 张先生

手机:1346880****

2010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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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电力局澄清铁塔倾倒伤人事件
子洲县
2010-08-28 17:23

电力铁塔架设的时候考虑的排除人为破坏和特大自然灾害因素最少使用年限是30年,其附带有6根*35的钢绞线作为固定拉线。一个99年架设的铁塔不可能自然倒塌。所谓“引绳”应该就是铁塔的拉线吧?若非人为破坏,不可能失去作用。而拉线是使铁塔稳固的主要工具,铁塔中间的螺丝只是起到固定铁塔位置的作用,且中间固定的螺帽也不会自然脱落。99年建设2004年都在使用的设备,不会自然倒塌。现场拉线6个不同方向的地卯拉杆上都有新的钝器伤害的痕迹,说明拉线是被强力拆除。并在拆除的时候发生倾倒。

事情发生后,公司曾派专人调查事故原因系人为偷盗电力设施破坏电力设备导致铁塔塔基处部分塔材和螺丝丢失,拉线被破坏导致杆塔倾倒事故发生的,我局已经就此事在公安局报案,并向上级公司汇报。

经死者父亲口述,死者臀部有伤,系树枝从下方和侧下方插入臀部腹部导致。如果死者只是去打草,是不可能被树枝插伤的。唯一的解释是死者当时爬在铁塔上。我方铁塔上有明确的禁止攀登标识。另外经我方从当地村民侧面了解,死者是一个聋哑人,但是在村里小偷小摸的事情经常发生,并曾因此与村民多次发生纠纷。

事件发生后,其家属不送其入院抢救,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就将非正常死亡的张某匆匆埋葬。死者已经入土为安,而其兄弟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组织其家人到子洲县电力分公司门口和公司经理办公室吵架闹事,还把花圈和哀乐放在了门口,严重干扰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公司警务室人员劝其离开,还对警务室人员打骂,无奈只好拨打110报警电话。110出警后,了解了具体情况,并指出:死者家属主张的铁塔砸人事故属于子洲电力局的责任的观点,可以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或者到公安局提出申请刑事侦查。但死者家属拒绝了此建议,并说,要起诉也要供电公司提出诉讼。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谁主张谁取证;真的是他们在这个高度法制的社会不懂法;又或者是他们自知理亏呢?

我方有事故现场的拉线被破坏照片和死者父亲的语音记录,证明死者被树干从下方和侧方穿入腹部受伤痕迹和死者偷盗塔材破坏拉线坠落死亡的事实。

子洲县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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