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彬州一公租房户内燃气报警器损坏 应由租户自费更换吗?

ABC
2026-10-3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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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租住彬州市安居小区西区公租房,屋内配套的燃气报警器自然损坏,没有人为损坏。咨询物业和住建部门,两方均告知需要我个人自费更换。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所有权人及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租房配套设施维修养护。该报警器属于交房配套的安全设施,并非我自行购置,自然老化损坏的更换费用不应由承租人承担,恳请有关部门协调产权方、运营方更换。房屋配套设施水,电,燃气配套设备超过十年,仅入住两年就自然损坏,需要租户自费更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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