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育英二区小区部分住户飞线充电 安全隐患较大

用户_FJh2
2026-09-04 10:45
点击数:

韩城市新城二中对面的育英二区小区部分住户经常从窗户私拉排插,高空飞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电线裸露在外,日晒雨淋,绝缘层容易破损,短路起火风险极高,有的一晚上都不拔,飞线紧贴天然气管道,一旦漏电,极易引发事故,严重威害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飞线充电属于违规行为。特此投诉,请求消防、街道、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巡查管控,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附带现场照片。感谢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6-09-04 15:01
已转交 2026-09-18 16:42
已反馈 2026-10-14 17:04
已反馈 2026-10-14 17:0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育英二区小区部分住户飞线充电 消防部门回复
韩
韩城市
2026-10-14 17:04

韩城市消防救援局回复:根据《韩城市“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交办单》(韩政督[2026]69号),有网友反映“韩城市育英二区部分住户飞线充电”。接到交办后,我局进行了核查。经查,该小区违规充电问题反复存在的根源,在于未按照《韩城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韩政办发[2024]20号)要求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韩城市育英二区位于韩城市新城区西峙路北段(新城二中对面),2008年竣工,现有8栋多层住宅。该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业委会主任为薛超英,联系电话:15319107888。根据《韩城市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该小区包联单位为市教育体育局。因小区建设年代较早,建成时未同步配套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二、核查情况

(一)实地核查情况。现场发现1处住户私拉插线板,从建筑窗户高空接引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执法人员已当场对该住户进行劝阻。

(二)社区履职情况。经调查,社区网格员联合小区业主委员会落实常态化安全管控措施,每日对小区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飞线充电问题及时现场劝阻制止;依托业主微信群推送消防安全警示信息,在各楼栋单元出入口张贴安全提示;同时,积极引导居民前往毗邻的翰林苑小区充电点位规范充电。

(三)违规充电根源。受小区内部未配套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这一客观条件限制,此类安全隐患仍存在反弹风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核查情况看,育英二区飞线充电问题反复出现,除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为图方便等因素外,集中充电设施缺位是重要客观原因。该小区建设年代较早,规划建设时未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目前小区内仍未建设集中充电桩、充电棚等设施,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缺乏就近、便捷、规范的疏导渠道。

按照《韩城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韩政办发[2024]20号)第6条关于“推进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国网韩城供电公司配合,组织镇(街道)、社区(村)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该条明确:2024年8月底前,住建局要组织镇(街道)、社区(村)完成对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及充电设施情况的摸排,建立台账,汇总至工作专班;2024年12月底前,明确充电接口与电动自行车配建比(1:3),组织镇办、社区(村)制定增设停放充电设施的工作措施、工作时限,推动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地方政府民生事项,列出计划安排,落实资金渠道;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镇办、社区(村)负责做好停放充电设施增设相关工作。

育英二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应由市住建局牵头推动,新城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组织责任,乔南社区具体做好停放充电设施增设相关工作。但从目前掌握情况看,该小区集中充电桩等设施仍未配置到位,居民充电需求尚未得到有效疏导。住建部门作为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牵头单位,新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组织单位,在组织推动育英二区集中充电设施摸排、选址、建设、落地方面,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责任、属地责任和配合责任衔接还不够紧密,工作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总体来看,该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进展与韩政办发[2024]20号第6条关于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日常需求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这也是飞线充电问题易反弹的重要原因。

四、处理情况

一是现场立即处置。执法人员现场对私拉电线的住户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宣讲飞线充电火灾危险性以及相关法规要求,当场督促当事人拆除违规飞线,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压实自治管理主体责任。按照韩政办发[2024〕20号第9条、第10条要求,小区业委会、社区网格员要持续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劝阻、宣传,一旦发现飞线充电第一时间制止,防止隐患反弹。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充电设施落地。依据韩政办发[2024]20号第6条职责分工,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新城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联合乔南社区、业主委员会,实地踏勘育英二区场地条件,统筹研判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建设可行性,明确选址、资金来源、运维主体和建设时限,推动充电设施选址落地建设,从根源上化解飞线充电问题。新城街道办事处应组织社区、业委会做好居民充电需求摸排、选址协调和群众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或便民设施补建计划。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