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占地费未公示 业主:公共收益我没有知情权? 回应:要求限期设立专户 全面公示收支明细

西部网民生热线
2026-07-2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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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渭南韩城市禹都家园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场地占用费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西部民生热线向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核查,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场地占用费未按要求公示引发业主争议。针对存在问题住建局迅速落实整改,指导社区督促小区业委会限期设立公共收益专户,将充电桩场地占用费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并全面公示收支明细,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加强对该业委会履职监督,确保公共收益缴存、公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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