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泄露传播未公开影视内容,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西部网民生热线
2026-03-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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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话题#《逐玉》全集遭泄露#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3月21日,该剧40集全集资源被大规模泄露,盗版内容远超平台当前更新进度,未播片段经录屏后在多个视频平台传播,网络上“求资源”留言刷屏。3月22日,《逐玉》官方微博发布严正声明,呼吁抵制盗版内容,将严查盗版来源,保留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并非个例。近年来,多部热门影视剧上映或播出期间,盗版资源常通过非法影视网站、网盘分享等渠道快速扩散,既严重侵害版权方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影视行业正常秩序。泄露、传播未公开影视内容,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面临何种处罚?起点新闻·西部网特邀陕西迈拓律师事务所李灵均律师进行相关法律解读。

李灵均律师明确,擅自泄露、传播未公开影视内容的相关主体,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三重法律责任,具体分三类情形:

一、内部涉密人员(剧组、合作方等)

此类人员泄露片源,既构成著作权侵权,还因违反保密协议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若以营利为目的泄露、售卖片源,将涉嫌侵犯著作权罪,面临刑事追责。

二、盗版传播者(上传、分享、售卖者)

无论是否营利,均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版权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被著作权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最高25万元的行政处罚;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据违法所得数额及情节轻重,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普通网民

单纯私下求资源、下载自用,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但主动转发、扩散盗版链接或资源,将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广大观众应自觉抵制盗版,通过正规渠道观看影视内容,不搜、不求、不传盗版资源,守住法律底线,共同维护影视产业健康发展环境。”李灵均说。

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 辛超

审核 贾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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