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回复:你中心派来工单“榆林金榆小区一底商因装修围挡道路严重影响市民通行”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6月5日,申请人屈某为装修金榆小区9幢1层5号商铺、二层1-2号商铺,需在门前设置施工围挡,向我局申请办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我局依法作出《榆林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许可设置围挡长8米、宽8米、高2米,期限为6月10日至7月10日。因在期限内未完成施工,申请人7月8日又向我局申请延期至10月9日。为督促施工加快进度,我局同意延期至9月10日,确保该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经向市城管部门了解,7月上旬,有市民投诉该施工,通过现场查看,发现该围挡设置宽度为11米,超出了我局许可的8米的宽度,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经整改,该围挡宽度已调整至8米内,施工场地在原来留出盲道和人行道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留出了可以行车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