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天宝小区门口公共区域私搭雨棚、设置路桩

用户_IUoT
2025-04-11 10:07
点击数:

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我们是天宝小区业主,现就小区门口建筑红线外公共区域被私自搭建雨棚、违规设置路桩的问题,向贵部门进行投诉,恳请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

私搭雨棚:近期有个人/商户在小区出入口外侧公共区域(非建筑红线内)擅自搭建大型固定雨棚,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该雨棚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不仅侵占公共空间,且遮挡行人及车辆视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私设路桩:同一区域被违规安装多个固定金属路桩,将原本宽敞的人行道及公共区域强行分割,导致居民步行、骑车通行受阻,尤其对老人、儿童及残障人士出行造成极大不便。此外,路桩占用公共通道,影响消防、急救车辆通行,威胁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未经批准搭建构筑物属违法行为;另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障碍物。上述行为已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公众权益。

1、请贵部门立即现场勘查,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搭建的雨棚及路桩,恢复公共区域原状;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公示处理结果,保障居民知情权。

作为市民,我们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及社区反映此事,但问题迟迟未解决。公共区域属于全体市民共同所有,绝不容忍个人非法侵占。望贵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执法,还居民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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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4-11 15:43
已转交 2025-04-21 09:04
已反馈 2025-04-21 09:05
已反馈 2025-04-21 09:0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扶风县天宝小区门口私搭雨棚、设置路桩 已整改到位
扶风县
2025-04-21 09:05

扶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接到你办转来的关于网友反映“扶风县天宝小区门口公共区域私搭雨棚、设置路桩”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置,现回复如下:

接到调查函后,县执法大队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经调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我大队队员现场与该小区物业办负责人马经理联系,依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七彩西凤酒天宝生活超市负责人黄某进行约谈、不得擅自私搭乱建,责令其立即将门前雨棚以及隔离桩进行拆除,黄某表示积极配合立即整改。该处私设的构筑物已于2025年4月16日全部整改到位,恢复原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区域内的私搭乱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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