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林业局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一系列操作引发诸多争议,亟待有关部门监督处理。
据了解,在韩城市林业局近期的项目招标活动中,出现了多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行为。首先在报名费收取方面,林业局让代理公司每家收取高达2000元的报名费,且仅发了个电子邮件。《招标投标法》明文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等成本支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今年林业局已经进行了3次招标,报名企业约200多家,如此高额的报名费收取显然与法律规定相悖,给参与投标的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另外,其在履约保证金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林业局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最高收取10%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要求企业缴纳高达2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还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原文件规定允许以银行保函、汇票、支票等形式缴纳,林业局却要求企业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这一系列操作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济压力,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使得企业在参与投标时顾虑重重。
目前,此事已引起了广泛关注,众多投标企业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监督处理,以规范韩城市林业局的招投标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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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林业局关于网友反映招投标问题的情况说明
韩城市林业局回复:根据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要求,现就网友反映招投标问题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招投标报名费用过高问题的情况说明
韩城市林业局2024年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共开展3次项目招标活动。反映人所称项目为陕西省森林城市绿化和生态防护林项目,属于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项目的各环节(包括招投标)均按外贷项目管理要求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同时林业局在招投标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于项目履约保证金费用过高问题的情况说明
本项目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评标办法为实质性响应的最低价原则,招标文件主要采用财政部发布的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并经欧投行审核执行。履约保证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范本及相关外资项目管理确定并收取,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推进项目规范实施。同时积极做好项目宣传及相关解释工作。也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