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鄠邑区祖庵镇元马店村村民田小剑,一名外嫁女,但户口一直未迁出原村。我独自带着两个孩子,一个读高三,另一个读初三。因孩子上学的缘故,我们一直在外租房居住。为了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我多次向村里申请宅基地。
我严格按照正常申请流程,向村里提交了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并要求村干部及小组进行讨论公示。然而,村里一直未给予解决,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村里告知我村民不同意我的申请,但我作为村民有权知晓讨论会议的具体情况。目前,村干部仅给我口头陈述,没有任何文字或视频录音证明开会记录。
在此,我恳请领导能够重视我的情况,督促村里依法依规处理我的宅基地申请问题,让我和孩子们能够有一个稳定的住所。
感谢领导!
反馈人:田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