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县城东城佳苑小区购置房屋一处,2020年至2022年未入住,冬季热力公司也对管网阀门进行了上锁封条,小区当时并未告知本人。2023年开始装修至后半年入住并全款缴纳当年暖气费,热力公司办事员说前两年暖气费的事就过了,由于前两年暖气费一直由小区物业在管理,直至2023年移至热力公司管理。
2024年10月缴纳本年暖气费时,旬邑县热力公司让本人必须全额缴纳2021-2022年所欠暖气费,本人觉得不合理,按正常流程既然有欠费应该先补费再交,并且缴纳2023年暖气费时说前两年不管了,2023年怎么能顺利缴纳?热力公司给的答复是特殊情况,本人询问特殊情况是什么,热力公司说只需要知道是特殊情况,其他不需要知道。
对此,本人觉得旬邑热力公司收费大有问题,还望相关部门领导得到重视,及时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