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中南上悦城2期买的精装房,2023年9月底开发商通知收房,国庆节收房时物业接待的,当时发现存在很多质量问题,当即提出并将问题反映给物业,一年过去了没有任何反馈。
10月20日物业通知我去收房,不收房无法进行暖气打压,物业要求从2023年9月16日起交物业费至今,且要预交物业费,不然不予交房。本人与物业沟通,认为2023年9月起因为开发商房屋质量有问题未达到交房标准,并且没有整改才导致收房时间延后,这中间业主并没有责任,不应该承担这部分物业费。但小区物业要求不缴费就不交房不给钥匙。交房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事情,小区物业有什么权利扣着业主钥匙不给交房。
诉求:1.尽快给我交房(目前物业扣着钥匙不给交房)。
2.物业费从2024年10月收房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