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荔县幸福家园一期的业主,2017年取房时交给所属物业公司两千元装修押金,说是以后可以直接抵扣物业费。由于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每年更换,现在已知还有56户的住房押金没有退回,也没有抵扣成物业费。这件事成了我们业主的一块心病,钱是不多,可是理不是这个理。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大荔县幸福家园一期56户业主的装修押金没有退
即明
2024-10-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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