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施工车辆压报废 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不协商赔偿

用户_c2RT
2024-09-1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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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大荔县人冉大鹏 。2024年8月21日早上七点五十分左右,我的车辆在汉华路双泉战备路段被施工车辆碾压报废。然而,自事故发生以来,我遭遇了相关部门的推诿扯皮以及施工单位不出面协商的困境,无奈之下特向贵部门反映,恳请予以解决。

事故发生当日,我驾驶自己的家用车陕E6586A行驶至汉华路双泉战备路,由于装有压路机的平板车陕EW292挂挡住了去路,当时无法通行,我的车辆只能正常停放在半挂车后10米的地方等待,后面还有一辆小型私家车和一辆三轮车等好几辆车,这时平板车上的压路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突然从平板车上掉落下来,直接从我的陕E6586A车头碾压而过,致使我的陕E6586A直接碾压报废,车上的三个人均不同程度受到惊吓。

事故发生后,交警出警,我希望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当时交警队来人处理现场,只是将我损坏的车拉运至交警大队,并未对汉华路事故施工队车辆进行扣压、追究事故责任人等相关责任的处理。事故现场保险公司说这属于安全事故,他们不管,交警队只负责出具责任认定书,对于我个人的损失和精神方面的影响施工队和相关负责单位也没有人对我有个说法和赔偿。此后,我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的过程中,却陷入了无尽的互相推诿之中,有的部门声称此事不归他们管,有的则互相推皮球说我个人的各方面赔偿应该自己跟施工单位协商,施工单位负责人更是不出面协商不出面,根本见不到人,对我的损失不闻不问。

我的车辆是我上下班重要交通工具,也是我的重要财产,此次事故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由于车辆报废导致我无法正常上班,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多次尝试联系施工单位,希望能够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始终未能见到负责人。我恳请领导能够重视我的诉求,督促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尽快与我进行协商,对我的损失予以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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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9-12 09:44
已转交 2024-10-0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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