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工友求助讲述: 苏师傅等工友2022年9月份进入雁塔区沙滹沱片区(沙滹沱村)城市更新项目干活,在 8号楼、9号楼做木工,2023年12月份完工。时至今日仍有多名工友被欠薪42715元。工友们多方讨薪后依然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甚至在劳务公司出具了付款承诺书后被欠薪的事情还是无着落,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拒不支付工资!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雁塔区东仪路沙滹沱村。
建设单位: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陕西宸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木工包工头:唐某。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请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积极回应工友们的关切问题,强化监察执法力度,加强行业监管,依法严厉惩处欠薪行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清欠农民工工资,确保付出辛苦和汗水的农民工早日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