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2月5日与西安尚庭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租房合同。
7月27日该公司人员张某与我沟通,因接到住建局通知要求拆除隔断,要求我降低租金,因与合同租金约定标准不符被我拒绝,以此为由拖欠我的电费1523元,房租4000元,另有合同履约违约责任不与我沟通,该公司刘姓负责人与公司互相扯皮,不解决问题。
并且今日在换锁收房时,发现我的房子并不是尚庭公司向外出租,而是海沣置业公司向外出租!
严重怀疑涉嫌诈骗,并且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严重问题。
目前仍未收到电费、房租、合同违约赔偿,也没有给我拆除隔断,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