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新城区城建局小区存在水表井与污水管道井共用问题

陈红军
2024-09-09 11:54
点击数:

陕西韩城市新城区人民路南段城建局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问题…

水表坑是用于安装自来水表的,而污水排水管则是用来排放污水的。由于水表坑中安装的是给水管道,而污水排水管中排放的是污水,两者性质不同,如果共用一个地井,可能会导致以下问题:

‌污染问题‌:污水可能会对自来水造成污染,影响自来水的质量。

‌维护和管理问题‌:共用一个地井会增加维护和管理的难度,不利于管道的检修和维护。

因此,为了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和卫生,建议将水表坑和污水排水管分别设置在不同的地井中。这样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确保管道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老旧小区改造中,各单元门口分别设计水表坑…,希望主管部门要求施工方按照规范标准整改到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4-09-09 11:55
已转交 2024-09-11 17:55
已反馈 2024-10-10 12:03
已反馈 2024-10-10 12:0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城建局小区水表井与污水 管道井共用 住建局答复
韩城市
2024-10-10 12:03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好!您留言反映“城建局小区水表井与污水管道井共用”问题后,韩城市委、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关于网友反映的“城建局小区水表井与污水管道井共用”的情况》(网调字[2024]第09034号)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调查,网友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现场情况为:2号楼因现有道路狭窄,给水管道与楼体距离有限,无法设置独立水表井和污水井;2号楼污水主管道与3号楼西山墙不足1.8米,且上方存在现有围墙无法拆除,无法改造,按设计要求已清掏;3号楼水表井经勘察,道路宽敞,现设计已变更,增加独立水表井和污水井。

为确保管道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我局按照设计规范并结合现场实际,3号楼水表井开挖符合设计要求,变更设计方案,设独立水表井和污水井,工程拟于10月30日完成改造。2号楼的水表井开挖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无法单独设立水表井,待自来水碰口时在进行设明井处理,2号楼住户待自来水碰口时在进行设明井处理。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支持我们工作!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