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24日向民生热线反映“蒲城县罕井镇弥家村四组住户房屋沉陷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民生热线于5月7日转交蒲城县罕井镇人民政府,罕井镇人民政府5月17日答复:“蒲城县弥家村四组住户房屋沉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和以前处理此事相关部门衔接,及时作出处理办法,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蒲城县罕井镇人民政府答复至今已过去了三个多月,且异常天气仍在继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沉陷房屋现场仍然是原来的现状,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处理此事,作为反映人,到现在都不知道镇政府答复里面的“及时作出处理办法,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什么处理办法?是咋样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