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调查|居民消防通道谁在“添堵”?陕西印发检查清单

西部网民生热线
2024-08-2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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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捷达小区消防通道入口处被商铺占用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 实习生 贺霞)小区没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被堵塞、消防通道没有和市政道路接通……夏季以来,起点新闻·西部网民生热线收到多名网友反映,小区消防通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消防通道长期堵塞关闭 市民称“逃生都不知道往哪走”

西安市民郭先生反映称,大明宫新区紫薇东进小区三期消防通道没有和市政道路接通,多次反映,相关部门都是相互推诿扯皮。“之前小区发生过火灾,消防车不能及时进入,非常危险。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接通生命通道。”

韩城市网友“安全到家”反映称,韩城运动尚宅小区没有设置消防通道,也没有明显的消防指引牌,消防门长期关闭,外边都被车堵住了,“业主也不知道有没有第二通道,真正发生火灾时,逃生都不知道往哪走。希望相关部门关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西安网友“用户_Azom”反映称,未央区大明宫街道时代社区盛世一品小区及周边人口密集,路边停满私家车,致使本来就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为狭窄,小区应急救援通道被完全堵死,车辆进出困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

记者梳理西部网“民生热线”后台留言发现,今年以来,网友投诉消防通道相关问题达40余条,多为消防通道被车辆违停占用、被建筑垃圾占用、被乱搭乱建等情况。

走访发现多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 记者沟通后整改到位

近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记者先后来到西安捷达小区、宫园观邸小区、宝枫佳苑小区、紫薇东进小区等地走访了解情况。记者发现,在多个小区标注黄色“消防通道”字体的道路上,被车辆、杂物等堵塞。有的消防通道被附近商家店面物资遮挡,有的被违停汽车、电动车占据一半车道。

在新城区捷达小区的消防通道处,记者看到,通道外部铁门被旁边烤肉店的红色大伞和篷布遮挡了四分之三,铁门上蓝底白字的“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违者后果自负”“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的提示牌也被遮挡了一大半。在通道内部,则停放有数十辆电动车。

经西部网记者沟通,2小时后,捷达小区消防通道入口处已整改

根据小区内部公示栏,记者联系到了捷达小区所属辖区——铁路东村社区。社区网格员王丽娜告诉记者,“小区外占用消防通道归城管管辖,小区内占用归物业管理,我会及时反馈给他们。”

当天下午2时许,记者收到反馈称,捷达小区的消防通道占用已整改。“我们社区会长期监督商铺和小区物业,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王丽娜说。

西安市莲湖区宫园观邸小区消防通道入口处

在莲湖区宫园观邸小区,记者看到消防通道处停放了不少两轮、三轮的电动车,道路一侧堆放着回收的纸壳,贴着“里脊肉饼”字样的蓝色电动三轮车占据了一大半消防通道。走访过程中,有业主向记者反映,“小区管理混乱,消防通道长期被占用,3号楼楼下的消防通道处,还被挖开一个大坑,也无法通行。”

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反馈称,目前在进行管道施工,将尽快恢复通行。后续经小区业主反馈称,目前,该处消防通道已畅通。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雁塔区宝枫佳苑小区,发现消防通道门口停放有大量电动车,使得通道异常狭窄。在走访过程中,有物业工作人员称,由于物业公司并无执法权,无法强制要求业主清空私自占用的楼道空间,使得开展工作面临一定的困难。

西安市雁塔区宝枫佳苑小区消防通道处

律师:要加强教育宣传 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堵塞消防通道是触犯法律的。如果发生火灾,阻碍影响消防救援,后果非常严重,相关单位及人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光明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中规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堵塞消防通道,到底谁有执法权?王光明告诉记者,消防救援机构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有对乱堆砌杂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行为的执法处罚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当地12345平台或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反映。”

处罚之下,为何还有消防通道“添堵”的情况 ?“一些人可能没有充分认识到消防通道的重要性,不知道堵塞消防通道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而且在一些地区,停车位紧张导致一些人为了停车方便而占用消防通道。”王光明说,主要是因为消防安全意识不足、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另外还有一些实际存在的停车难问题等。

王光明呼吁,应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消防演习等活动,向居民传授消防知识,让他们了解火灾的危害及应对措施;物业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的责任及义务,强化对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治;消防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有效威慑力。

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定期开展巡查检查 陕西出台新规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基础上,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持续到2025年底,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日前,为规范消防通道设置,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要点二十条》,要求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应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生命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的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其中,二十条还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物业等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对单位或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给予处罚。

对此,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专业技术一级指挥长谢景荣告诉记者,近年来,因火灾造成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80%是因为逃生通道不畅而引发的,损失非常惨痛,教训极为深刻。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为切实有力推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取得实效,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要点二十条》。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保证群众第一时间安全疏散,免受火灾侵害,不仅需要单位制定完备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还需要群众具备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到安全区域,但首要前提是要具备充足的安全疏散条件。”谢景荣说,新规出台目的是让社会单位、广大群众熟悉消防“生命通道”包括哪些?都有哪些具体的要求,清楚怎么自查自改问题隐患。同时,让基层执法队伍更加聚焦检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依法查处问题隐患,让“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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