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春盈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72000元

用户_c06G
2024-08-12 10:10
点击数:

我2023年6月经人介绍入职于陕西春盈劳务有限公司云山湖康养中心工作。工作至2024年6月底,期间公司拖欠工资,我多次讨要无果,2024年3月公司开了个申请甲方代付工资的申请,结果就支付了我5000元工资,现在还有72000元工资。多次向甲方西部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陕西省春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讨要工资,双方都不管。向柞水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柞水县劳动监察大队说我不是农民工,让我走司法程序。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4-08-12 14:51
已转交 2024-08-23 15:47
已反馈 2024-09-03 15:49
已反馈 2024-09-03 15:4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陕西春盈劳务公司拖欠工资 柞水县人社局回复
柞水县
2024-09-03 15:49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网友反映“陕西春盈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网调字〔2024)第0810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柞水县营盘镇云山湖康养度假区项目,总包单位为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公司为陕西春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杨某为陕西春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被派驻到云山湖康养度假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陕西春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兴工东路华旗东郡7号楼1104室。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因陕西春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用工所在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已建议杨某到西安市新城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解决该问题。

接到该线索后,柞水县人社局安排专人进行多次协调,在陕西春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无力支付工资的情况下,由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付工资。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诺:将陕西春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剩余未结工程款用于支付杨某的工资,由陕西春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做好配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协调解决欠薪问题,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承诺,争取尽快支付到位。同时,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