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0年购置了电建泛悦城小区,2023年10月底电建泛悦城小区通知交房(精装房),4号楼14层1401号,收房时房屋内3块地砖碎裂,当即提出要求开发商整改,开发商同意整改,并告知一般2周-4周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再交房,后续由小区电建物业与我联系交房等事项。但是期间一直拖延未整改,催促物业几十次无果,直到2024年7月份我投诉到电建北京总部,电建北京总部派的工单下来才有人给我维修,7月12日物业通知我整改完毕。7月20日本人同家人去收房,电建物业要求从2023年11月1日起交物业费至2024年12月31日,不然不予交房。本人与物业沟通,认为2023年11月1日因为开发商房屋质量有问题未达到交房标准,并且拖延整改才导致收房时间延后,这中间业主并没有责任,不应该承担这部分物业费。但小区物业要求不缴费就不交房不给钥匙。交房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事情,小区物业有什么权利扣着业主钥匙不给交房。
诉求:1、尽快给我交房(目前物业扣着钥匙不给交房)
2、物业费从2024年7月整改完毕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