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2024年6月10日在蓝田万科四季花城(店铺营业执照名称:西安麓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订购两套商品房,付款2万元,6月15日通过实地考察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销售未提前告知该楼盘存在的不利因素:1.楼盘紧邻福银高速,可能存在噪音及灰尘污染问题,2.距楼盘1公里左右有西北家具工业园,可能产生噪音、粉尘和有害气体,影响居住,3.该楼盘地处蓝田,距西安市区较偏远,销售承诺我们未建成的灞河特大桥以及未动工的西安市轻轨23号线将来可以从市区直通万科四季花城,实际未可知。以上不利因素万科在各种宣传平台均未提及,其发布的楼盘讲解即可证明,开发商因此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由于开发商的客观原因导致我们无法购买其商品房,于是第二天6月17日我们来到万科四季花城向销售提出退还定金2万元,销售同意为我们办理,两天过去了没有任何回应,6月19日我们再次来到万科四季花城,我们本着协商为主的态度跟负责人友好交谈,没成想负责人杜某态度恶劣,无理拒绝我们的合理要求,恐吓我们有本事去投诉去举报去诉讼,销售程某也对我们言语侮辱。协商过程有视频录音,营销中心也有监控可证实。特此投诉,恳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责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商家将2万元退还,要求负责人杜某向我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