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滨河首府3号楼楼下餐饮店乱排放油烟 噪音扰民

用户_AWOP
2024-06-12 10:24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 我是眉县滨河首府3号楼住户,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及我的邻居们都深受来自楼下朱熙熙水瓢米线饭店的油烟污染的困扰,回家经过、在家里都能闻到刺鼻的油烟味道(从中午开始一直到夜间10点左右)已经对此处的住户健康生活造成极大的隐患,在此,恳请相关领导能否过来排查此位置是否存在私自乱排放油烟或排放不达标的情况(据本人了解此位置是私自开的油烟排放口、并非规划好的油烟排放口)如属实,恳请责令物业或商家进行整改,还住户一个干净、和谐的居住环境。具体位置:宝鸡市眉县滨河首府首府街3号楼3单元与2单元中间消防通道处。位置见附件照片: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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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6-12 11:18
已转交 2024-06-18 10:28
已反馈 2024-06-18 10:28
已反馈 2024-06-1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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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首府楼下餐饮店乱排放油烟 责令限期整改
眉县
2024-06-18 10:28

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接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眉县滨河首府楼下朱熙熙水瓢米线店油烟污染”问题后,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专人对反映题进行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眉县凤泉路合力首府小区为商住一体楼,一楼为商铺,二楼以上为居民住宅。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朱熙熙水瓢米线店位于合力首府小区3号楼2单元1楼,该店铺所在位置已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但该小区未配套专用烟道,且当时在规划时未规划油烟排放管道。店主在开店时自行设置油烟管道,由于排烟管道走向问题,导致部分异味气体通过管道进入小区,影响投诉人正常作息,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向朱熙熙水瓢米线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后期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进朱熙熙水瓢米线店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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