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芝川镇北头村砖厂拖欠工资7400元

雷红刚
2024-06-1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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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4月14日,到韩城市芝川镇魏东,北头村砖厂干活。口头协议,每月工资6000元,先后共干了两个月〈包含加班〉中途借资了5000元,因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长期夜班还得白天加班,为此我提出辞职,先还拖欠我7400元,经过多次协商,总是以各种借口为由,拖欠了一年时间了,无奈之下,求助于政府,帮我解决此事。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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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6-11 11:02
已转交 2024-06-27 15:58
已反馈 2024-07-05 15:22
已反馈 2024-07-0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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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芝川镇北头村砖厂拖欠工资 工资已结清
韩城市
2024-07-05 15:22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贵单位于2024年6月27日转来《关于网友反映“芝川镇北头村砖厂拖欠工资”的情况》(网调字〔2024]第 06072号已收悉,接到该调查函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雷某,男,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在韩城市芝川镇北头村机砖厂务工,系该砖厂铲车司机。

被反映单位:韩城市芝川镇北头村机砖厂,办公地址:韩城市芝川镇北头村,企业负责人:庞某。

二、反映问题的成因

反映人雷某于2023年4月至6月在韩城市芝川镇北头村机砖厂务工,从事铲车司机岗位。工作期间,因反映人雷某未及时对铲车进行维护造成铲车机器损伤,并与该厂产生纠纷后离职。另因该厂经营困难,资金回笼慢等原因,导致反映人雷某剩余工资未及时清算。

三、协调处理情况

经我局和芝川镇政府多次联合调处,韩城市芝川镇北头村机砖厂已于2024年7月4日支付雷某余欠工资7400元,该问题已圆满解决,反映人雷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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