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你栏目关于网友反映“乐城公园四期锦绣雅苑逾期不交房”等情况的网上舆情调查函,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我局深入开展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固县乐城公园小区,位于城固县公园北路北侧,建设单位:汉中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共分四期开发建设,目前一、二、三期项目已建成交付入住;四期锦绣雅苑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规划面积2.07万平方米,住宅135套,其中1、2号楼合同约定交房时间2023年12月5日,按合同约定已逾期。
二、调处情况
经调查,锦绣雅苑逾期交房的问题和乐城公园实测面积增大和未办房产证的情况属实,物业公司进驻和物业费收取存在业主对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理解不充分的问题。
1、反映逾期交房问题,乐城公园四期锦绣雅苑1、2、3、4号楼先期建设,其中1、2号楼,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室内、外配套附属收尾工程施工,已完成总工程95%。该项目在建设期间受新冠疫情、房地产市场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销售资金无法及时回笼,导致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按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已逾期。针对群众的诉求和企业面临的问题,住建局已责令嘉汇房地产开发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后期工程建设,也多次组织嘉汇公司与施工单位协商复工,尽快建成交付业主,切实保障购房群众正当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2、未办房产证问题。因开发企业存在欠缴项目建设配套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未更换正本,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不完善。目前我局已将该问题上报商品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积极协助解决问题。
3、反映“城固县乐城公园关于公摊面积增大问题”的情况。该项目于2017年5月开始施工,于2019年10月11日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入住,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陆续取得城固县房产测绘大队出据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购房群众的产权面积依据房产实测面积确定。
4、反映物业公司进驻和费用收取问题。经调查该小区在建设初期,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无需购房人同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与原物业服务人续签服务合同,也可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或者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费收取问题,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已出售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按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目前房地产销售市场疲软的现状和房地产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加快资产销售。一是指导企业紧抓市场回暖趋势,利用项目位置优势,积极采取多元化销售举措,尽快变现现有资产,回笼资金。二是积极助企纾困。全力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将企业纳入城固县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项目白名单,并向地方金融机构推送,协助解决企业融资需求,推进银行授信审批,促进项目及时全面复工,尽快建成交付。三是加强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小区管理。四是积极协调推进项目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企业责任,保障好每一位业主的权益,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