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合同: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二)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屋顶。
第二十四条 6.不得在花园、露台、阁楼上搭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2.世园林曦小区,位于会展一路与展兴路交汇处。一路之隔,东侧为“西安丝路国际会议中心展馆”。西安丝路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位于浐灞生态区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核心区。会议中心以欧亚经济论坛为依托,延续历史文脉,承载时代需求,打造新丝绸之路沿线的西安新地标。
南侧为“中亚公园”,中亚主题公园,是一座进口商品种类1000+的丝路会客厅,也是一个中国与中亚五国的交流新平台。对西安乃至陕西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3.根据购房合同内容及世园林曦小区界址的特殊性,持续近一年时间,针对世园林曦小区顶层屋面违规搭建房屋的问题,多位业主多次反映至12345、物业、街道办、城管、城建等部门,均投诉无果。违规搭建的房屋,不仅没有拆除,而且更多业主也开始了搭建。目前据业主们观察,1栋1 户,4栋 1户,5栋2户,6栋1户,7栋1户,一共6户涉及顶层屋面违规搭建了各式设计的房屋。
4.业主们投诉多次,投诉无门、投诉无果,打12345,说会把工单派给相关部门。街道办回电话,说已联系物业了解情况,但没有执法权。联系城管说,不归城管管,需要住建和自规局确实该搭建房屋确属违规。实属无奈求助媒体!法治社会,人人应该懂法守法!但是这些违规搭建的行为,实在漠视法律法规!望媒体及相关责任部门,予以重视并立案执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