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收到陕西头条《大荔县澳林香语城物业不执行一费制乱收电梯费等》的反映件后,我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人主要诉求:
1.对发改委一费制文件拒不执行,业主过去协商,物业经理明确表示不退多收的电梯费等费用;
2.非法收业主装修押金,业主装修不交不让进场施工。
二、调查及处理结果
1.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小区进驻物业公司:陕西邦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小区物业办公室现场悬挂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未按《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荔县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2023〕182号文件进行公示,其中涉及已经被纳入物业服务收费的电梯费、公摊电费、水费中所含的管道维护费;
2.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反映人缴纳装修押金的时间:2023年4月29日,退回装修押金的时间:2024年4月15日,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正在向其他业主退还装修押金中;
3.我局已经向陕西邦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按规定向我局递交电梯费等相关收费票据等资料。我局将依规进行查处;
4. 我局执法人员已经要求该小区物业严格执行《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荔县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2023〕182号文件,不得乱收费。
三、与反映人的沟通情况
上述是我局对反映人反映“大荔县澳林香语城物业不执行一费制乱收电梯费等”情况的调查及处理意见。因反映件中无反映人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向其告知该事件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